• 2021-10-20 20: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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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19日,山西省稷山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防汛抢险履职不力典型事例,因遵循防汛抢险要求打折扣、行动迟缓及值勤值守拼多多无货源期间私行离岗等问题,2名党员干部别离遭到相应处置,其间1人遭到政务撤职处置。

      9月下旬以来,面临严峻的洪涝灾害,稷山县党员干部坚守在防汛救灾一线,但仍有单个党员干部存在政治站位不高、纪律认识淡漠、履职尽责不力、作业作风不实等问题。9月25日晚,该县纪委监委建立4个防汛作业监察组,对7个城镇和相关职能部门防汛应急值守状况、巡堤查险状况、防汛抢险部队值守及物资保证等各项防汛作业措施执行状况进行全方位监察。

      现场查看发现,9月25日,县农业乡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某某作为防汛抗旱成员单位带班领导,不严格遵守"汛期24小时领导带班准则"规则,在未实行请假手续也未组织他人代班的状况下,于当日17时私行离岗,直至当日22时被监督查看发现后才回来应急值守岗位。9月16日至25日,县公安局西社派出所所长宁某某不仔细遵循执行全县防汛抢险作业要求,未仔细进行危险排查,对辖区内汛情不把握;在辖区内产生严峻防汛险情后,未及时赶往汛情一线,对抗洪现场紊乱状况未能及时处置。

      稷山县纪委监委强化防汛监督执纪问责,对防汛方面的问题头绪优先查办、快速办结。关于贾某某违背作业纪律,不正确实行防汛值勤纪律的问题,给予其政务记过处置。关于宁某某遵循上级防汛抢险要求打折扣,不实行防汛抢险作业责任的问题,给予其党内严峻正告、政务撤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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