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03-24 10: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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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 记者24日从教育部得悉,近来,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文明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校外训练组织财政办理暂行方法》,对校外训练组织财政活动提出了全面标准要求,清晰了举行者的出资责任和不得抽逃出资的要求,一起制止上市公司、外商投资责任教育阶段学科类训练组织,制止中小学校举行或参加举行训练组织。

      方法清晰了校外训练组织的财政办理体制,着重要树立健全校外训练组织党组织参加财政严重决议计划和监督的办理准则,其法定代表人对本组织财政工作和财政材料的真实性、完好性担任;要依照国家统一的管帐准则进行管帐核算,清晰管帐组织设置和管帐人员配备要求。

      在资金营运方面,方法对校外训练组织收入归口、预收费监管、合同签定和退费做出规矩,着重其融资及训练服务费收入应首要用于训练事务,要树立大额资金付出决议计划准则,清晰大额资金开销的程序、方法、规矩。在财物和负债办理方面,方法着重要保护财物安全与完好,制止非营利性训练组织对外供给担保,清晰训练组织请求借款的运用方向,树立债款危险预警机制。

      在收益分配特产网方面,方法清晰了训练组织净财物(赢利)的运用与分配方法,着重非营利性训练组织举行者不得分红或获得其他投资收益。此外,在财政清算方面,方法还规矩了训练组织的清算景象、清算主体、剩下产业清偿次序和分配,要求首要清偿应退学生训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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