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09 17: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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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12月9日,上海市榜首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揭露宣判十三届全国服务电话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罗保铭纳贿案,对被告人罗保铭以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分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罗保铭违法所得资产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24年,被告人罗保铭使用担任天津市商业委员会主任、海南省委全国服务电话副书记、海南省省长、海南省委书记全国服务电话、十二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当,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包、银行贷款、商业协作全国服务电话等事项上供给协助,不合法收受资产合计折合人民币1.13亿余元

      上海市榜首中级人民法院以为,被告人罗保铭的行为构成纳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失,应依法惩办。鉴于其纳贿违法中有未遂情节;主动投案,照实供述自己罪过,具有自首情节;供给侦破其他严重案件的重要头绪,经查验事实,具有严重建功体现;认罪悔罪,活跃退赃,纳贿赃款赃物已悉数追缴,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分。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定。

      据悉,上海市榜首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7日揭露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依据,被告人罗保铭及其辩护人进行了全国服务电话质证,控辩两边在法庭的掌管下充沛宣布了定见,罗保铭进行了最终陈说,并当庭表明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大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

      (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杨松涛)

    原标题:不合法收受资产1.13亿余元 罗保铭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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