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4-08 17: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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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新社北京4月8日电 (记者 张素)最高人民检察院8日以冲击网络违法为主题发布第十八批指导性事例。其间包含首例从境外将台湾籍违法嫌疑人押送回大陆进行司法审判的电信网络欺诈案——张凯闵等52人电信网络欺诈案。

    案情显现,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被告人张凯闵等52人先后在印尼和肯尼亚参与针对我国大陆居民进行电信网络欺诈的违法集团。至案发,张凯闵等被告人经过上述欺诈手法骗得75名被害人钱款合计人民币2300余万元。

    因为本案被害人均是我国大陆居民,依据属地统辖优先准则,2016年4月,肯尼亚将76名电信网络欺诈违法嫌疑人(其间大陆居民32人,台湾地区居民44人)遣送我国大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对张凯闵等50人判处十五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张凯闵等部分被告人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2018年3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决乌克兰试管婴儿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检察院榜首检察厅副厅长张晓津表明,这起案子触及很多境外依据和杂乱的电子数据。该案指导意义在于:一是对境外依据应着重检查合法性;二是对电子数据应要点检查客观性;三是紧紧围绕电话卡和银行卡检查确定电信网络欺诈案子现实;四是有显着首要分子,首要成员固定,其他人员有必定流动性的电信网络欺诈违法安排,能够确定为欺诈违法集团。

    近年来,我国最高检与多国检察机关加强协作,细化跨国跨境帮忙调查取证、缉拿遣送违法嫌疑人、涉案赃款赃物移送、依据转化及采信、司法文书送达等方面帮忙机制,构成冲击网络违法合力。2018年5月至6月,最高检与公安部一起组团赴捷克、克罗地亚、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和波兰,推进上述国家将在当地施行电信网络欺诈违法的62名我国台湾地区违法嫌疑人遣送和引渡。

    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榜首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说,下一步将协作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跨境法律司法协作机制,坚决遏止网络违法高发气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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